法学图书馆学术沙龙室管理规定
为规范学术沙龙室的管理,提高使用效率,并确保沙龙室各类设施的完好和安全使用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学术沙龙室主要用于召开小型学术会议和读书会。
二、使用者需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联系法学图书馆办公室进行预约。预约时需填写“学术沙龙室使用登记表”,明确使用目的、时间、参与人数等信息,以便协调安排使用沙龙室的时间。
三、在正常工作时间使用沙龙室,使用者无需借用钥匙,但需到法学图书馆办公室填写登记表。非工作时间使用,需提前借取钥匙,并在会议结束后立即归还。严禁私自配制钥匙,违者将追究责任。
四、保持沙龙室环境整洁,严禁吸烟和饮酒。会议结束后,使用者需将个人物品、资料等带走,桌椅等恢复原位,及时清理垃圾。
五、会议结束后,使用人应及时关闭空调、会议系统等各类电器的电源,关闭门窗,确保室内设备安全。如因违规操作或失职造成沙龙室设备损坏或丢失,由使用人负责维修或赔偿。
六、如需借用沙龙室内设施,需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物品借用登记表。借用物品需在约定时间内归还,如因违规操作或失职造成沙龙室设施损坏或丢失,由使用人负责维修或赔偿。